问政人:
市民咨询关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问政人在异地的职工医保已停保,如问政人持有我市户口或我市居住证的,可凭户口本或居住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线上及线下的办理渠道具体包括:
一、线上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在“业务办理事项”模块中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提示上传资料,提交参保申请后1-3个工作日待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审核后,可重新登录“粤医保”,在“业务办理事项”模块中选择“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按照提示完成缴费。
二、线下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各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次日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在“业务办理事项”模块中选择“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按照提示完成缴费。
参保人在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转换的,应先办理原参保方式的停保手续,再办理新参保方式的参保登记,然后,再办理缴费手续。问政人如对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仍有疑问的,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江城区社保分局:0662-3100578,阳春市社保分局:0662-7711890,阳西县社保分局:0662-5557279,阳东区社保分局:0662-6633861,海陵区社保分局:0662-3714228,高新区社保分局:0662-3822277
此复。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