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发布2024年阳江(江城)逆水龙舟大赛系列活动期间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6月5日8时至10日21时,禁止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禁飞区域飞行。
管控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通告指出,2024年6月5日8时至6月10日21时,禁止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阳江市江城区西濑河道附近,东至太傅路、渔洲路、兴仁路、新港路,南至新港路与埠尾路交会处,西至渔新路,北至环城北路的合围区域内飞行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详见禁飞区域示意图)。
根据管控要求,执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宣传、飞行表演等确需飞行的单位、组织,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物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等工作,经批准后方可飞行(联系电话:0662—3119606)。未经批准闯入,公安机关将依法实施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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