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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公积金阶段性新政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王静 严银 时间:2022-06-12 09:24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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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推出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贷款额度,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公积金缴存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按缓缴期间应缴的金额及时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公积金贷款偿还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及时提交延后还款申请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期正常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后还款申请,在2023年1月6日前,分期或一次性还清所欠本息。如2023年1月6日前未还清所欠本息,将连同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发生的逾期期数一并累计。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我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原来的600元提升至800元(但不超过月缴存额的70%);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额度为已实际支出的月租金,上不封顶。公积金缴存、贷款偿还、租房提取阶段性新政,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另外,我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两人以上即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月缴存额142元以下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缴存人月缴存额高于142元(含142元)且低于727元(含727元)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缴存人月缴存额高于728元(含728元)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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