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 English |

门特参保人省内异地如何报销?
市医保局:需就诊医院开通门诊异地联网结算功能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吴晓霞 时间:2022-04-22 09:05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有市民近日向本报“民生热线”咨询,称他的父亲在阳江退休,目前长期居住在广州,想了解父亲到广州医院门诊看病后,如何通过医保直接报销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费用?需办理什么手续?

  对此,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6月21日起,阳江医保参保人可以在省内其他地市实现门特异地联网结算。已办理门特的参保人,可选择省内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就诊医院,如果异地的就诊医院已经开通门诊异地联网结算功能,参保人可直接在异地医院联网结算门特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费用。因此,在就医前,参保人需咨询异地的就诊医院是否开通了门诊异地联网结算业务。

  此外,已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手续的,报销比例按照市内同级别医院执行;没有办理长期异地居住手续的,按照市外转诊住院的报销比例执行。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