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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供药模式
国家谈判药品可通过“双通道”购买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吴晓霞 时间:2022-01-20 09:1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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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月17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于1月14日上线医保“双通道”购药渠道,该局使用医保电子处方平台实现“双通道”购药,让参保患者“药能买到,钱能报销”。

  关先生是一名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患者,他第一时间享受到了“双通道”政策带来的福利。关先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以往在市人民医院特殊门诊就医,个别药品医院暂时没有,他另到药店购买需要自付药费。我市上线了“双通道”供药模式,医院没有的药品,他可以到医院外的“双通道”药店购买,医保照样报销。

  “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部分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我市的“双通道”采用的是电子处方,处方来源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处方流转平台将电子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在药店进行结算。

  我市上线“双通道”后,参保患者通过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购买“双通道”药品均可直接医保结算,并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参保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时,仅需支付个人定额负担费用。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双通道”上线后,参保患者在门诊特定病种就医购药可实现全流程信息化,享受“一站式”药品供应和医保结算服务。参保人通过网上挂号,到现场就医或互联网医院复诊,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后,参保人可选择在医院内取药,或选择将电子处方外配流转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取药,取药模式可选择“在线支付,到店取药”,也可选择“到店取药,到店支付”。

  目前,我市已将291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办理了特殊门诊、定点医院机构为市人民医院的参保患者,前往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阳江大药房、阳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江城东山路分店、广州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阳江中心店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上述“双通道”药品,可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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