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公安局在阳东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阳东分局侦办李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23”专案)的有关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经过前期工作摸排,2020年7月23日凌晨,市公安局组织阳东分局对阳东区东平镇李某某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进行收网,一举抓获李某某等犯罪嫌疑人34名,破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案件14宗;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约575.62万元。
经查,自2010年开始,李某某等人通过吃喝玩乐的方式笼络东平镇无业青年和社会闲散人员,长期在东平镇租赁出租屋作为据点,制定不成文组织规定,多次组织团伙成员在东平镇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李某某等人还利用其团伙的恶名,非法控制东平镇的消毒餐具市场以及盗采河砂进行敛财,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2021年12月6日,经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首犯李某某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18人分别被判处7年10个月至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阳东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共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41宗,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98人。接下来,我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打开路,深挖攻坚,源头治理,完善机制,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健康深入发展,为辖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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