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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1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江城区管辖海域当前筏式养殖用海年度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降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规开〔2021〕3号)的规定当前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半,即为0.12375万元/公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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