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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建设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是否可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答: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规划条件核实过程中,发现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理后可以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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