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租房的建设资金来源于那里?
答:政府可以按下列渠道筹集公租房资金: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三)每年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的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五)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六)出租公租房及出租、出售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
(七)按照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八)社会捐赠的资金;
(九)经政府批准可以纳入公租房筹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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