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企业工作时公积金缴至7月份后离职,然后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了8月份公积金后停缴了,9月又在新的企业工作并准备缴存9月公积金,是否影响购房贷款申请?
答: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之一为:“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如缴存人在不同用人单位就业、辞职、再就业的,查询缴存明细时显示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不存在断缴的情况下,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例如:2023年10月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已缴存2023年4、5、6、7、8、9月公积金,则满足“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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