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通过“黑中介”骗提公积金有什么后果?
答:“黑中介”团伙通过伪造虚假证件的方式,为职工违规提取公积金,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文件规定,属于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截至11月,公积金中心共排查出85宗伪造虚假证件骗提公积金案件,骗提金额428.72万元,均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3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限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协助对其依法惩治。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