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什么是工地“十不吊”原则?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2-14 17:19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问:什么是工地“十不吊”原则?

答:1、被吊物重员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7、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