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答:属于治疗性质的牙科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例如拔牙、补牙、根管治疗、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发生的治疗性费用;
非疾病治疗的牙科项目费用不予报销,例如洗牙、烤瓷牙修复、牙齿美白、牙裂不齐矫治、义齿修复、种植牙、色斑牙治疗、镶牙等,属于不纳入医保报销的项目。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