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包括: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三、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四、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五、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六、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口腔含服剂和口腔泡腾剂。七、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