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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如何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来源: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07-21 16:0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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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已办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及常驻异地工作等异地就医手续的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无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和转诊手续,可直接在长期居住地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就医的医院已开通异地门诊联网结算功能的,参保人可直接在就医的医院实现联网结算;就医地医院未开通异地门诊联网结算功能的,参保人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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