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称评审艺术专业二级编导,个人与他人一同编创的作品,本人为排位第一的编导,该作品获奖可算业绩成果条件里独立编导作品所获的奖项吗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附件2《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录第22点“独立:指由个人单独完成。其中,在编剧、导演、编导、作曲、舞台美术设计等专业,排名第一视为独立完成”。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