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酒吧内邀请艺人演唱,不收门票,需要办理国内营业性演出审批许可吗?
答: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如符合以上其中一种条件,则属于营业性演出,需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