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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村里有多年历史的祠堂已成危房,若要修缮请问是否有政策帮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建议可先向当地县(市、区)文化文物部门咨询该祠堂是否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并了解有关修缮方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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