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这一重大改革任务,表明了对国家和地方资产负债状况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宏观管理对摸清资产负债状况家底的需求。具体来讲,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可以摸清“家底”。资产负债核算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资产与负债总存量为对象进行核算,可以弄清经济总体和各机构部门的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从宏观上把握全国和不同地区的经济实力。
二是为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基础信息。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可以揭示经济总体和各机构部门的资产配置情况,以及机构部门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杠杆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基础信息。
三是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政府,企业、居民和经济总体的债务、资产负债率等重要信息,有利于及早发现和防范处置重大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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