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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燃区能建设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吗?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8-30 18:54 【字体: 】 浏览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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