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问:市场主体的哪些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来源: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5-09 10:50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答: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1、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2、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 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6、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7、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8、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