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答:如需提取或转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需前往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按《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8号)、《印发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9号)等有关文件办理;如需提取或转出金融账户资金,可前往发卡银行网点办理。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