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具备下面条件:
1、申报单位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社员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工厂化养殖场应具备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租赁合同。
2、申报单位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
3、以池塘养殖为主的申报单位的养殖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循环水处理设施或设备;其他养殖方式面积不限,水产品年产量200吨以上。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