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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开展收养评估工作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答:《阳江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开展收养评估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各地收养评估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同级民政部门预算。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加强对收养评估小组的监督和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对受委托的第三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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