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收养评估报告是如何规定的?
答:《阳江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规定的收养评估,是指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申请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故《阳江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规定,收养评估报告应当作为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的参考依据,并应当在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之日起60日内作出。收养评估小组或受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交收养评估报告后,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对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评估内容分析、评估结论进行审查。对收养评估报告未反映或者存疑的情况,收养登记机关也可以要求收养评估小组或者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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