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收养评估的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阳江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规定,收养评估始于收养关系人提出收养登记申请后,终于收养登记完成前,收养评估期间不计入收养登记办理期限。收养评估流程包含书面告知、评估准备、实施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复核评估。一是书面告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有关材料后,经初步审查,未发现直接违反收养法律法规规定的,书面告知收养申请人将对其进行收养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同时书面告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二是评估准备。收养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的,第三方机构选派人员;收养登记机关自行组织收养评估的,由评估小组开展评估活动。三是实施评估。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需要,可以采取面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全面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情况以及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四是出具报告。收养评估小组和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评估情况制作书面收养评估报告,提交收养登记机关。收养评估报告应当在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之日起60日内作出。收养评估期间不计入收养登记办理期限。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