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双(多)胞胎、亲兄弟姐妹可以送养给不同的家庭吗?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主体有权自愿从事民事活动,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并自觉承受相应法律后果。收养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相关法律法规中无明确禁止性规定,公民或法人就可以自行约定民事行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双(多)胞胎、亲兄弟姐妹不能送养给不同的家庭。现实中因各种原因,如姐弟年龄相差较大、健康状况不一样、收养家庭条件限制等,存在将双(多)胞胎、亲兄弟姐妹分开送养的情况。当然,如果条件允许,将双(多)胞胎、亲兄弟姐妹送养给同一家庭,会更有利于维系血缘亲情,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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