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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问题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19 13:4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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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事人要办理离婚手续,但结婚证已经遗失了,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有什么资料可以代替结婚证?

  当事人需查回当年的结婚档案档案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建议直接电话咨询婚姻登记处如何查档。)

  2、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是否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人民法院根据男女双方在调解中达成的离婚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发生法律效力,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因此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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