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监管部门区分,注册在广东省内、依法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主要有:
(一)金融租赁公司,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广东省内注册有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金融租赁公司。
(二)汽车金融公司,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依法可以经营与汽车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广东省内注册有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三)融资租赁公司,指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履行主要监管职责的,依法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公众可在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gdjr.gd.gov.cn)查询已纳入监管的企业名单。
来源: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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