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上市后备企业申报通过主动挖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自主申报三种方式。
(一)主动挖掘。阳江市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局)通过大数据关键词筛选满足下列任一项条件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
1.企业名称冠有“广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
2.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需办理相关前置许可事项的;
3.企业符合“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特征的;
4.企业供应链涉及上市公司(企业为上市公司供应商)的;
5.企业为我市主要支柱行业龙头的;
(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发掘行业前景广阔、成长潜力大、细分行业地位突出或规范程度较高等具备一定上市潜力的企业并推荐给阳江市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局)。其中,市科技局侧重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核心技术产品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中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侧重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侧重从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推荐;市知识产权局侧重从国家级或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中推荐。
(三)企业自主申报。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填写《阳江市上市后备企业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向所在县(市、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工作部门)初审通过后报阳江市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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