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哪些规章制度来保障生产安全
答: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第十四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建立健全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二)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九)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档案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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