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问: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销售备案是什么时候进行的。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12 16:52 【字体: 】 浏览量:-

问: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销售备案是什么时候进行的。


答: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的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