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港澳台居住证怎样办理?
答:港澳台居民(包括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且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是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所需材料:(一)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3.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二)换领、补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3.对于居住地变更换领的,提供居住地变更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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