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住证怎么办理?
答:流动人口在阳江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或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一般指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3.申请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或连续就业或连续就学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或者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或者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不能通过系统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4.申请人的大1寸彩照相片一张及相片回执单。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