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改扩建项目是否必须重新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果协议已对改扩建工作明确约定,是否依照协议约定即可?
答:《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特许经营期限内因改扩建等原因需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如果此前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已对改扩建工作实施主体作了明确约定,无需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可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但特许经营方案审核、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投资管理程序履行等仍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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