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关键要点是什么?
答:1、申报项目的重要条件。专项债项目必须符合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和发行条件,必须是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优先安排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和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资金需求。项目前期立项的各项手续已完结(包括规划、选址、土地、可研、环评、稳评等),呈报的资料,填报的信息,前期项目的批复完备齐全。
2、发行期限及项目金额要求。根据《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 号)文件要求,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综合评估分年到期专项债券本息、可偿债财力以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因此,为解决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可能出现的错配风险,降低风险指数,通过盈亏平衡点来衡量专项债券应当采用的发行年限,专项债期限以10-20年的项目为主。单个项目发债额度原则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通常要求大于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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