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必要性。《通知》提出,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是我国投资管理中应当坚持和不断完善的基本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发挥其在当前形势下促进有效投资和防范债务风险的作用。
二是以加强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为重点进行制度完善。《通知》对“项目资本金对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这一本质属性,以及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在资本金管理上,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与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接轨,区分“设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和“未设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对项目资本金的核算分别作出了规定。
三是适当下调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通知》规定,对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下调为20%。同时,对其他补短板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在达到合理收益水平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允许对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按照不超过5个百分点的幅度下浮。
四是对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作出规定。《通知》提出,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并明确上述资本金的认定标准。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本金,并按有关规定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
五是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强化防范风险。《通知》强调,项目借贷资金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资金,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筹措项目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