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江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鼓励投资开发建设的
若干规定》的通知
阳府函〔2022〕3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八届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投资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阳府〔2003〕18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22〕8号
索引号: | 11441700007280420Y/2022-0020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名称: |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投资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
文号: | 阳府函〔2022〕306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主题词: |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江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鼓励投资开发建设的
若干规定》的通知
阳府函〔2022〕3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八届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投资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阳府〔2003〕18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22〕8号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662-23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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