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
项目清单的通知
阳府函〔2022〕279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规定的通知》(阳府〔2019〕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经征询市人大常委会同意,确定《2022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现予公布。
附件:2022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2022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
重大决策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