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420Y/2021-00274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25
名称: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阳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号: 阳府办函〔2021〕77号 发布日期: 2021-07-0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阳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1  浏览次数:-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阳江市数字

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阳府办函〔202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市将委托数字广东粤西区域创新中心(阳江)开展2021年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形成工作推进的良性循环,推动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高效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1年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评估。其中上半年评估,从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进行数据采样,8月1日至8月31日编制上半年评估报告。下半年评估初定12月进行数据采样,2022年1月编制2021年度下半年评估报告。

  二、评估方式

  委托数字广东粤西区域创新中心(阳江)以第三方角度进行评估,数据采集以现场走访、系统统计、网上抓取及日常工作监测信息为主要渠道,并结合各地各部门自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将会依据评估结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通报排名情况,并纳入行政审批及服务效能绩效年度考核应用,按评估报告得分计算,其中上半年占比40%,下半年占比60%。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客观、如实反映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及时整改、查漏补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结合评估采样情况及时整改,为下一步迎接国家评估、省评估做好准备。

  (三)如对相关评估指标有疑问,可联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具体科室负责人:

  1. 审批协调服务科:徐雨露3382709

  2. 指导监督科:谭韶光3362401

  3. 规划统筹科:张扬3353700

  4. 数据资源科:刘全健3912220

  5.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关丽婵3310829

  6. 市政府热线服务中心:陈俏绮8840968

  7. 市信息中心:陈钲尧3912212


  附件:1. 2021年阳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

            2. 市级部门考核指标

            3. 县(市、区)考核指标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数字广东粤西区域创新中心联系人:黄家可,电话18826409046)


附件1


2021年阳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我市拟建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全方位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评估体系,从而不断提升阳江市政务服务集成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在政务改革上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之路,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新航标。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数字广东粤西创新中心开展2021年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为做好评估组织,特制定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原则

  数据客观。本次评估以第三方视角,采用定量评估为主,定性评估为辅的方法,在指标体系设计和数据采集方式上始终贯彻互联网思维,通过现场走访、系统统计、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等方式,对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在保障数据采集可靠性和高效性前提下减少各部门填数报数,科学和客观的反映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科学导向。本次评估以国家评估要求和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为依据,结合数字政府发展趋势,从支撑体系、服务供给、服务成效等方面设置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各部门贯彻全市一盘棋工作部署,促进形成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合力。

  注重实效。本次评估以促进提升为目标,与国家2021年评估工作深入融合,通过评估不断优化工作部署、加强工作督办,注重查找问题、改进提升,推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高效发展。

  二、评估对象

  市级部门(41个):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委统战部(民宗、侨务)、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档案馆(市志办)、市地震局、阳江供电局、阳江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水务集团、市通信管理办。

  县(市、区)(7个):

  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试验区、阳江高新区、阳江滨海新区。

  三、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设计遵循三个导向:一是政策导向,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要求设定指标;二是目标导向,围绕2020年我市在国家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的短板问题,以及预判2021年国家最新评估要求设定指标;三是需求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从实现群众企业“六个一”(一窗办、一次办、一机办、一网办、一地办、一码办)办事需求以及政府各类便民利企政策实施效果方面设定指标。以引导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为宗旨,面向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两类评估对象分别建立了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数字化支撑能力、数字化服务能力、数字化服务成效和加减分四个维度。指标要点如下:

指标

评估要点

数字化

支撑能力

重点从“支撑体系”角度,评估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支撑能力,包括数据支撑,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支撑,应用支撑等内容。

数字化

服务能力

重点从“服务供给”角度,评估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包括服务事项管理、数据同源、服务供给方式等内容。

数字化

服务成效

重点从“服务成效”角度,评估用户使用度、服务效能提升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加减分

评估各地各部门服务创新、专项工作、安全事件、评估数据真实性、项目管理履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市级部门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42项三级指标。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40项三级指标。其中无行政许可事项的市级部门不评估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指标,无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市级部门不评估与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指标,最后分值折算为百分制(详细指标附后)。

  四、数据来源

  (一)现场走访。第三方评估单位到被评估部门现在进行走访,采集各项指标数据。

  (二)网上抓取。以用户视角从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抓取所需数据。

  (三)系统统计。从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市办件数据库、市电子证照系统、广东政务服务平台、粤省事、粤商通、市大数据中心、“好差评”系统等平台采集数据。

  (四)日常工作监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业务科室日常工作获取的评估相关指标信息。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上半年评估采样时间为2021年7月1日—7月31日,按照评估指标采集相关评估数据。

  (二)2021年上半年统计评分(2021年8月底前完成)。结合评估指标,根据日常监测、评估取数情况,对评估对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进行分析并且形成评估报告。

  (三)2021年下半年评估采样时间初步定为12月,下半年评估报告将于2022年1月发布。


附件2

市级部门考核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数权重

评估要点

工作联系

科室

1

数字化支撑能力

办件信息汇聚

办件量

2%

评估各单位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报的办件过程数据的数量、质量和范围

数据资源科

2

办件信息与事项关联度

2%

评估各单位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报的办件过程数据中,覆盖本单位事项情况

数据资源科

3

数据支撑

政务数据挂接情况

1%

评估各单位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挂接情况

数据资源科

4

共享需求满足情况

1%

评估各单位的共享数据需求及时响应的情况

数据资源科

5

监管数据汇聚情况

2%

评估各单位汇聚的监管数据的数量、质量、范围

数据资源科

6

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支撑

证照制发、使用情况

3%

评估各单位电子证照开通且有签发量的种类、电子证照发证量、用证量,已用证事项数量情况

数据资源科

7

印章制发、使用情况

2%

评估各单位电子印章制发情况和电子印章使用情况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

8

应用支撑

数据开放情况

2%

评估各单位在开放广东平台开放的数据集数量和数据量

数据资源科

9

“四免”专项优化

4%

评估各单位事项“四免”(办理材料免提交、表单免填写、免用手写签名、免用实物印章)优化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10

政务云使用情况

2%

评估各单位政务云资源的使用情况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

11

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2%

评估各单位按规范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情况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

12

省统一认证平台单点登录

2%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单点登录情况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

13

数字化服务能力

服务事项管理

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完备度、准确性

3%

评估各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是否完备、准确。针对依申请事项,考察该事项的办事指南基本信息、办件类型、事项编码、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设定依据、中介机构或特珠环节、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数量要求、介质要求),办理流程(到办事现场次数)、表格及样表下载的准确度(空表下载服务、样表下载服务)

审批协调服务科

14

国家基本目录对应情况

2%

评估各单位对省直单位认领的国家基本目录纳入实施的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15

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2%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场景化、 精细化办事指南编制情况,以及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16

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细化情况

2%

评估各单位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细化比例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17

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2%

评估各单位权责清单压减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18

主题式服务

5%

评估各单位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针对重点高频事项,法人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开展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的情况。重点调查评估各单位提供的主题集成式服务的可用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规划统筹科

19

服务供给方式

移动端应用情况

3%

评估各单位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延伸的情况

数据资源科

20

线上线下标准化一致性

3%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性,例如线上线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是否一致

指导监督科

21

区域通办

3%

评估各单位在跨省通办、跨市通办、全市通办的事项梳理发布、统一办理标准和统一服务提供等方面,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区域通办情况

指导监督科

22

查询精准度

2%

针对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检索、智能客服等功能,通过关键词抽查,监测各单位服务供给的全面性和可用性

规划统筹科

23

申报易用度

2%

选取同类服务应用,通过模拟在线申报的方式,评估各单位提供的服务从线上预约、办事指南、用户登录、材料提交、结果反馈等过程的易用性

规划统筹科

24

统一领导机制

2%

考核各单位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情况

规划统筹科

25

数字化服务成效

用户使用度

粤政易用户数

2%

评估各单位粤政易注册的用户情况,以及用户激活情况

市信息中心

26

粤政易活跃度

2%

评估各单位粤政易活跃度情况

市信息中心

27

服务满意度

预约率

2%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可预约的数量占比,以及是否可分时段预约。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可预约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规划统筹科

28

一窗受理率

2%

评估各单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的情况

指导监督科

29

网上可办率

2%

评估各单位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的情况

规划统筹科

30

网上受理率

2%

评估各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受理的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的情况

规划统筹科

31

全程网办率

2%

评估各单位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为四级的事项情况

规划统筹科

32

按时办结率

2%

评估各单位办件按时办结的情况

规划统筹科

33

事项进驻率

2%

评估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情况

指导监督科

34

综合受理率

2%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可综合受理的数量占比。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综合受理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指导监督科

35

就近办率

2%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可就近办的数量占比。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就近办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指导监督科

36

减时间

4%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平均时间和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的比例。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承诺时限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37

减跑动

4%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平均跑动次数。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减跑动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38

即办程度

4%

评估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比。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即办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39

服务监督

统一咨询投诉

2%

评估12345服务热线与省咨询投诉平台渠道联动情况,包括工单按时办结情况、呼转故障修复情况等

市政府热线

服务中心

40

评价数据汇聚

5%

评估各单位汇聚到省好差评系统的评价数据情况,主要包括办件数据超时率、企业群众主动参评等

指导监督科

41

好差评情况

3%

评估各单位好差评系统中差评整改、整体好评情况等内容

指导监督科

42

加减分

加分项

服务创新

10分

评估各单位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的服务创新、亮点。如一网统管、粤政易接入应用情况、自助终端使用情况、秒批、一证通办、电子证照存量证照转化、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探索应用;受到表彰、主流媒体报道、表扬等


43

减分项

安全事件

5分

评估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基础设施与

安全科

44

虚假材料

5分

评估各单位在本次评估中报送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附件3

 县(市、区)考核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数权重

评估要点

工作联系

科室

1

数字化支撑能力

办件信息汇聚

办件量

2%

评估各县(市、区)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报的办件过程数据的数量

数据资源科

2

办件覆盖度

2%

评估各县(市、区)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报的办件过程数据中,覆盖本级事项情况

数据资源科

3

数据支撑

监管数据汇聚情况

2%

评估各县(市、区)汇聚的监管数据的数量、质量、范围

数据资源科

4

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支撑

证照制发、使用情况

3%

评估各县(市、区)电子证照开通且有签发量的种类、电子证照发证量、用证量、已用证事项数量

数据资源科

5

印章制发、使用情况

2%

评估各县(市、区)电子印章制发情况和电子印章使用情况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

6

四免专项优化

“四免”专项优化

4%

评估各县(市、区)事项“四免”优化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7

数字化服务能力

服务事项管理

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完备度、准确性

3%

估各县(市、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是否完备、准确。针对依申请事项,考察该事项的办事指南基本信息、办件类型、事项编码、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设定依据、中介机构或特珠环节、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数量要求、介质要求)、办理流程(到办事现场次数)、表格及样表下载的准确度(空表下载服务、样表下载服务)

审批协调服务科

8

国家基本目录对应情况

2%

评估各县(市、区)对省直单位认领的国家基本目录纳入实施的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9

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2%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场景化、精细化办事指南编制情况,以及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10

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颗粒化率

2%

评估各县(市、区)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细化比例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11

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2%

评估各县(市、区)权责清单压减情况

审批协调服务科

12

主题式服务

4%

评估各县(市、区)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针对重点高频事项,开展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的情况。重点调查评估各县(市、区)提供的主题集成式服务的可用性

规划统筹科

13

服务供给方式

移动端应用情况

2%

评估各县(市、区)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延伸的情况

数据资源科

14

线上线下标准化一致性

3%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性,例如线上线下办理条件是否一致

指导监督科

15

区域通办

3%

评估各县(市、区)在跨省通办、跨市通办、全市通办的事项梳理发布、统一办理标准和统一服务提供等方面,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区域通办情况

指导监督科

16

查询精准度

2%

针对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检索、智能客服等功能,通过关键词抽查,监测各县(市、区)服务供给的全面性和可用性

规划统筹科

17

申报易用度

2%

选取同类服务应用,通过模拟在线申报的方式,评估各县(市、区)提供的服务从线上预约、办事指南、用户登录、材料提交、结果反馈等过程的易用性

规划统筹科

18

统一领导机制

2%

考核各县(市、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情况

规划统筹科

19

数字化服务成效

用户使用度

个人用户

2%

在参照各地区人口数量和企业数量基础上,评估各县(市、区)依托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个人进行实名注册的用户情况

规划统筹科

20

法人用户

2%

在参照各地区人口数量和企业数量基础上,评估各县(市、区)依托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法人进行实名注册的用户情况

规划统筹科

21

粤商通市场主体注册用户数

2%

评估各县(市、区)粤商通平台市场主体注册用户数的情况

数据资源科

22

粤政易用户数

1%

在参照各县(市、区)人员编制数量的基础之上,评估各县(市、区)粤政易注册的用户情况

市信息中心

23

粤政易活跃度

2%

评估各县(市、区)粤政易活跃度情况

市信息中心

24

服务满意度

预约率

2%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可预约的数量占比,以及是否可分时段预约。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可预约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规划统筹科

25

一窗受理率

2%

评估各县(市、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的情况

指导监督科

26

网上可办率

2%

评估各县(市、区)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的情况

规划统筹科

27

网上受理率

2%

评估各县(市、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受理的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的情况

规划统筹科

28

全程网办率

2%

评估各县(市、区)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为四级的事项情况

规划统筹科

29

按时办结率

2%

评估各县(市、区)办件按时办结的情况

规划统筹科

30

事项进驻率

2%

评估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情况

指导监督科

31

综合受理率

2%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可综合受理的数量占比。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综合受理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指导监督科

32

就近办率

2%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可就近办的数量占比。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就近办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指导监督科

33

减时间

6%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平均时间和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的比例。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承诺时限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34

减跑动

6%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平均跑动次数。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减跑动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35

即办程度

6%

评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比。通过事项抽查的方式,核验事项即办和实际办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审批协调服务科

36

服务监督

统一咨询投诉

2%

评估12345服务热线与省咨询投诉平台渠道联动情况,包括工单按时办结情况、呼转故障修复情况等

市政府热线服务中心

37

评价数据汇聚

7%

评估各县(市、区)汇聚到省好差评系统的评价数据情况,主要包括办件数据超时率、企业群众主动参评等

指导监督科

38

好差评情况

2%

评估各县(市、区)好差评系统中差评整改、整体好评情况等内容

指导监督科

39

加减分

加分项

服务创新

10分

评估各县(市、区)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的服务创新、亮点。如一网统管、粤政易接入应用情况、自助终端使用情况、秒批、一证通办、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探索应用;受到表彰、主流媒体报道、表扬等


40

减分项

安全事件

5分

评估各县(市、区)网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基础设施与安全科

41

虚假材料

5分

评估各县(市、区)在本次评估中报送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