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420Y/2021-0025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08
名称: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阳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阳府函〔2021〕195号 发布日期: 2021-06-1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阳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阳江市食品

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阳府函〔2021〕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检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阳江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2020年阳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市食安办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了评议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20年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在各县(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经市食安办组织部门评审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果如下:阳西县、阳春市、海陵试验区、阳东区、阳江高新区5个县(市、区)被评为优秀;江城区被评为良好。按照《阳江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级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存在差距,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新的挑战,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带来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对此,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属地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安办另行分别印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在收到本通报后一个月内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市食安办。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