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20年度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函〔20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阳江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1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7〕555号)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现就我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单位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详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单项否决。政府网站主要考评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和服务不实用等情况;政务新媒体主要考核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和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二)扣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府网站健康情况、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规范管理等情况。
(三)加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功能设计、保障能力以及创新发展等情况。
在具体考评工作中,将根据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功能,对考评指标进行扩展、裁剪和细化,有针对性地进行考评。(详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为保证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此次考评将委托第三方考评机构具体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标解读。组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现场或线上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自查自评。2021年1月20日至1月29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全国政府网站大数据监测平台”(jg.kaipuyun.cn)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三)年终考评。2021年2月1日至2月26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的自评查阅、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四)结果复核。2021年3月,市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给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五)结果发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利企便民、人民满意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 阳江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2. 阳江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阳江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7个)
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阳江滨海新区
二、考核办事服务指标的市直单位(29个)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
三、不考核办事服务指标的市直单位(1个)
市审计局
附件2
阳江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市直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其中监管工作指标仅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第二部分为扣分指标,适用于各单位;第三部分为加分指标,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其中,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25分。扣分指标采用倒扣制,指标对应的分值扣完为止。
对各单位检查时,如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对各县(市、区)检查时,高于80分,则进入加分指标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对于不考核办事服务指标的单位,不检查办事服务的指标,对扣分指标评分时以80分为满分,结果乘以5/4为最终得分。
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单项否决指标
检查对象 | 指标 | 评分细则 |
政府网站 |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站点无法访问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
首页不更新 |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栏目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 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服务不实用 | 1.未提供办事服务。 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 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不考核办事服务指标的市直单位,不检查该项指标。) |
监管不到位 | 1.在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府网站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判定为不合格次数超过(含)2次。 2.在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府网站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次数超过(含)2次。 3.未按季度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府网站检查工作。 4.在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
政务新媒体(年度考评以季度检查结果为依据) |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内容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监管不到位 | 1.在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判定为不合格数量累计超过(含)半数。 2.在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数量累计超过(含)半数。 3.未按季度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 4.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市直单位政务新媒体不检查该项指标。) |
二、扣分指标
(一)县(市、区)政府扣分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健康情况 (10分) | 常态化监管 | 参照国办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以及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每季度对网站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10 |
问题整改 | 未在2周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
发布解读(20分) | 概况信息 |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2 |
机构职能 |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扣2分。 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领导信息 |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领导姓名、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动态要闻 |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扣1分。 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扣1分。 | 1 |
政策文件 |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扣1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1分。 | 1 |
政策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2分。 3.网站已发布的解读稿中,仅少量通过图表图解形式解读的,扣1分。 | 2 |
解读比例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以本地区或本地区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0.5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 | 2 |
解读关联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 2 |
数据发布 | 1.未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的,扣2分。 2.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 3.未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扣1分。 | 2 |
数据开放 | 1.未在本地区政府网站提供“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专栏入口或未提供本地区数据开放信息的,扣2分。 2.未定期更新数据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2 |
年度报表 | 本地区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晚于1月31日在本网站首页发布的,扣1分。 | 1 |
重点领域 | 根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重点领域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 | 3 |
其他栏目 |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 2 |
办事服务 (20分) | 事项公开 |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扣3分。 | 3 |
办事指南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 10 |
内容准确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 5 |
表格样表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 2 |
互动交流 (18分) | 信息提交 | 存在网民(含异地用户)无法使用网站互动交流功能提交信息问题的,扣2分。 | 2 |
留言公开 |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扣5分。 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扣3分。 4.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扣3分。 (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 5 |
办理答复 | 模拟用户进行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1.未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网上答复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2 |
知识库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扣5分。 2.未按照业务主题进行合理分类的,扣2分。 3.每发现知识库一个主题超过一个月未更新的,扣2分。 4.信息丰富度较差的,扣1分。(采取标杆法,取各单位信息发布量平均值作为标杆值,高于标杆值的单位,该项不扣分;低于标杆值的,扣1分) | 5 |
调查征集 | 1.未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的,扣4分。 2.2020年开展活动未超过(含)6次的,扣4分。 3.2020年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无网民参与的视为未公开反馈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4 |
功能设计 (12分) | 域名名称 | 1.域名不符合规范的,扣0.5分。 2.网站未以本地区名称命名的,扣0.5分。 3.网站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的,扣0.5分。 | 1 |
网站标识 | 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扣0.5分。 | 1 |
可用性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4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2 |
站内搜索 | 1.未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或功能不可用的,扣2分。 2.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无法找到该内容的,每条扣0.5分。 3.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的(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扣1分。 | 2 |
一号登录 |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无法一号登录的,扣2分。 | 2 |
页面标签 |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2分。 2.随机抽查5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2分。 | 2 |
兼容性 |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0.5分。 | 1 |
IPv6改造 | 未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的,扣1分。 | 1 |
规范管理 (20分) | 通报整改 | 1.在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如本地区存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每出现一个,扣5分。 2.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自评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够详实规范的,扣5分。 | 10 |
工作落实 | 未参加2020年度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培训的,扣2分;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信息更新维护不准确、不及时、错报、漏报等情况的,扣3分。 | 5 |
培训考核 | 1.未组织开展2020年度本地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培训的,扣1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培训通知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2.未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扣1分。 (注:考评方案、考评指标未公开的,不得分。) | 2 |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 未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按以下内容扣分: 1.未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每缺一项扣1分;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目录)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3 |
(二)市直单位扣分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发布解读(40分)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 4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 4 |
动态要闻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未更新的,扣4分。 | 4 |
政策文件 | 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 | 4 |
解读比例 | 1.检查本单位负责起草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1分; 2.检查已发布的解读稿中,仅少量通过图表图解形式解读的,扣4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包括本部门文件、市政府文件、市府办文件、市政府函、市府办函等文件) | 8 |
解读关联 | 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注:不足2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 | 4 |
数据开放 | 1.未在“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专栏中提供相关信息的,扣2分。 2.未定期更新数据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2 |
重点领域 | 根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重点领域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3分。 (备注:无重点领域分工的市直单位不检查该项指标。) | 6 |
其他栏目 |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其他栏目存在空白或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2.本单位负责门户网站相关内容保障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无重点领域分工部门的相关栏目存在空白或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4分,最多扣8分。) | 4 |
办事服务 (20分) | 事项公开 |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扣4分。 | 4 |
办事指南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4分;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注:不足2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 8 |
内容准确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 4 |
表格样表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2分。 | 4 |
互动交流 (20分) | 留言公开 | 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 10 |
办理答复 | 模拟用户进行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1.未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网上答复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 3 |
调查征集 | 1.2020年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2分; 2.2020年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的,扣2分。 | 2 |
知识库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扣5分。 2.未按照业务主题进行合理分类的,扣2分。 3.每发现知识库一个主题超过一个月未更新的,扣2分。 4.信息丰富度较差的,扣1分。(采取标杆法,取信息发布量平均值作为标杆值,高于标杆值的单位,该项不扣分;低于标杆值的,扣1分) | 5 |
规范管理 (20分) | 通报整改 | 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自评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够详实规范的,扣4分。 | 4 |
工作落实 | 未参加2020年度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培训的,扣3分;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信息更新维护不准确、不及时、错报、漏报等情况的,扣3分。 | 6 |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 未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按以下内容扣分: 1.未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每缺一项扣2分;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目录)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10 |
三、加分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信息内容 (10分) | 解读回应 | 随机抽查2个不同的解读稿,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的,每个加1分。 | 2 |
服务内容 | 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每提供1项,加1分,最多加2分。 | 2 |
服务关联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服务事项,涉及到的政策文件依据均准确关联至本单位政策文件库的,加1分。 | 2 |
实时互动 | 1.模拟用户进行1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咨询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内容准确的,加1分; 2.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且内容准确的,加1分。 | 2 |
在线访谈 | 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活动的,加2分。 | 2 |
功能设计 (5分) | 智能搜索 | 1.提供关键词模糊搜索功能的,加1分。 2.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的,加1分。 3.随机选取该地区部门的2条信息或服务的标题:通过区级政府门户网站搜索进行测试,能够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找到该内容的,每条加0.5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第3项指标,市直单位网站提供关键词模糊搜索功能的加2分;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的,加1分) | 3 |
平台对接 | 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办事、互动等功能与区级融媒体平台对接,提供内容、延伸发布取得较好效果的,加2分。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相关权重分配至“智能搜索”指标。) | 2 |
保障得力 (3分) | —— | 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建专题、服务等,加3分。 | 3 |
创新发展 (2分) | —— | 本单位在网站内容建设、创新发展、传播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方便社会公众的做法突出,并获得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肯定的,加2分。 (注:各地、各部门需在自评中报送加分指标相关内容,字数不少于1000字,市府办将对上报内容进行复核。)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