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420Y/2019-0005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2-13
名称: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文号: 阳府〔2019〕53号 发布日期: 2019-12-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1  浏览次数:-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数字政府”

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


阳府〔201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七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阳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规划引领,以机制创新促改革、整体对接促贯通、优化集约促整合、部门协同促发展,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国务院提出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要求,扎实推进“一门一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不断满足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1.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人民群众办事满意度大幅提升。依托省统一平台,完成了事项标准化、优化办事流程、“三集中三到位”等全省统一改革部署。政务服务网横向联通50个市级部门,纵向联通全市7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开通了48个镇(街道)网上办事站和826个村(社区)网上办事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一网通办”的网上办事服务。已完成了市县两级共3660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1560多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镇村两级共23600多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实现了线上线下办事一套标准。阳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市级平台共进驻部门49个、政务服务事项1995项,累计办件量超54000件;县(市、区)平台共进驻部门151个、政务服务事项6150余项,累计办件量超44000件。建设市县一体的政务大厅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提供便捷的网上预约、现场取号、在线缴费等智慧化政务大厅办事服务,共完成了超35万人次服务。

  2. 共建共享云网数据平台,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初具成效。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投入使用,政务外网服务区资源达CPU2664核、内存3158G、存储75776G,互联网服务区资源达CPU1188核、内存1595G、存储56665G。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纵向实现了与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联通,横向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等主题应用系统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实现了对接联通,平台数据存储总量超6360万条。电子政务外网已实现了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并实现市直单位全覆盖,提前实现了千兆到县、百兆到镇的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建设目标。

  3. 创新政务服务业务应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取得实效。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过程中,以需求为导向,不断结合自身业务与特点创新方式方法和拓展服务渠道,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便民服务、基层治理等领域具备较好的平台应用和基础支撑资源。依托省政务服务外网,开展电子证照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配套系统建设,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通。电子证照系统进驻了市、县(市、区)两级部门49个,完成了41个证照目录开通,存量与增量制证共700多万张。各市、县(市、区)、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过程中,以需求为导向,不断结合自身业务与特点创新方法方式和拓展服务渠道,建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发挥实效的具体应用。“粤省事”阳江专版正式上线,接入事项共446项,其中办理类275项,查询类171项;实名注册用户量超26.9万人。开通协同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政务微信,部门实名账号达230多个,覆盖市县镇三级的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部门。推广中介服务超市,已进驻中介服务超市机构30家,共发布中介服务公告210宗,中标193宗。

  (二)面临挑战

  尽管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统筹管理机制尚未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水平有待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仍需提升、辅助科学决策亟待完善、资金分散人才紧缺等问题。

  1. 统筹管理机制尚未健全。我市虽已成立“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数字政府”工作,组建成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但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总体设计规划、统一管理、集约建设等方面仍欠缺高效的管理机制,难以适应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

  2. 数据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缺乏统筹数据管理和统一数据质量规范,导致网络难互联、系统难互通,业务流程、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数据难以汇聚共享,业务难以协同联动,数据存储和治理的本地化程度较低,数据应用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3. 政务服务能力仍需提升。网上办事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人性化设计不足、业务流程不够优化,一些事项实现网上办事后,办事人跑动次数、重复提交材料数并未减少,真正实现全流程办理的事项较少。行政审批时间较长,尤其是项目投资审批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4. 辅助科学决策亟待完善。在整合互联网数据、空间数据、多领域行业数据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未能有效发挥政府数据治理、数据驱动决策的作用,缺少市级统一的政府大数据融合机制和支撑平台,政府在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辅助决策方面能力不足。

  5. 资金人才缺口亟须弥补。受制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各县(市、区)、各部门存在“数字政府”建设费用不足、缺少“数字政府”建设管理相关岗位编制、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等难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紧紧围绕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幸福阳江”,坚持“以海兴市、绿色发展”,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政府决策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创新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与特色产业发展,为广东做好“四个走在前列”和“两个窗口”贡献阳江力量。

  (二)建设原则

  阳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以《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为依据,坚持“一盘棋”思路,兼顾纵向、横向、内向、外向等四个方面的“一体化”思路,建立健全“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内向整合、外向开放”的联动工作机制,促进阳江市整体型“数字政府”建设。

  1. 整体规划、集约建设。依托省级统一平台,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包括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大数据平台等在内的统一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充分利用新兴技术,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协同共建,整体联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

  2. 因地施策、融合共享。依据城市战略定位、产业发展、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进行科学定位,合理配置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和建设。在全省统一的标准体系框架下,助力政务数据融合、共享、开放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跨领域融合应用,融合各方数据建立数据资产,打通数据流通通道,促进政务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

  3.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作用,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活力。鼓励各部门加强与行业优势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成效。鼓励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政府开放数据和服务接口,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提升信息化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4. 完善机制、保障安全。健全相关标准规范,统一框架、数据以及平台与接口规范等,提升系统的兼容性和开放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标准,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信息安全各主体责任,实现建设应用与安全保障相协调。

  (三)建设目标

  依托省级统一基础应用支撑平台,以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化数据治理体系、一体化支撑保障体系为载体,以数据共享开放为核心,以数字化、智慧化为实施路径,持续开展应用建设和数据治理,构建以数据驱动政府治理的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到2021年,建成决策科学化、治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的“数字政府”,形成“数据上云、共享汇聚,服务下沉、按需高效”的阳江市“数字政府”模式,助力“打造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布局。

  1. 完善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各级各部门政务云服务纳入市统筹管理,全市共建共用市级政务云平台。完成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初步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应用格局。

  2. 加快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融合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广协同办公、移动政务模式,打造“智慧政府、便利阳江”,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3. 探索政务服务科学管理决策创新应用。建立更加完善的“数字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政务信息化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政府科学决策、经济社会精细治理与公共服务高效供给的一体化全面提升。

  4. 优化营商环境驱动“数字经济”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进以刀剪五金、特色旅游、海洋渔业等为重点的产业数字化升级,加强招商引资,做大数字经济。

  三、总体架构

  阳江市“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包括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技术架构。

  (一)管理架构

  按照“管运分离”的总体原则,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设运维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成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和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模式并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管理运营机构,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运作高效、统筹有力、整体推进”的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

图1.jpg

图1 阳江市“数字政府”管理框架图

  (二)业务架构

  按照省“数字政府”业务框架要求,结合我市各级各部门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市“数字政府”业务架构以政府行政、营商环境、民生服务为主线,围绕服务对象需求,建设共享共治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化数据治理体系、一体化支撑保障体系,支撑我市“数字政府”平台与省“数字政府”平台的“无缝对接”和“省市一体化”,强化各级各部门的业务关联与整合协同,提升我市“数字政府”整体效能和服务能力。

图2.jpg

图2 阳江市“数字政府”业务框架图

  (三)技术架构

  市“数字政府”技术架构根据省“数字政府”的“四横三纵”分层架构模型构建,“四横”分别是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服务层、基础设施层,“三纵”分别是安全、标准和运维管理。按照省统筹建设、市接入使用原则,其中基础设施层包括计算资源池、存储资源池和网络资源池,实现政务云资源集约、共享;数据服务层包括省统筹建设的人口库、法人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社会信用信息库和专题库以及阳江市自建的各类主题库,形成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共性数据的汇聚、共享;应用支撑层和应用层为各种应用系统提供基础、公共的应用支撑平台,实现用户相通、证照相通、支付相通、信用数据共用。

图3.jpg

图3 阳江市“数字政府”技术架构

  1. 应用层。对应业务架构的规划,分为服务能力应用和管理能力应用。服务能力应用包括政务服务网应用、政务服务移动应用、便民审批服务、辅助决策分析应用、协同办公应用,管理能力应用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海洋监测、文化旅游等应用。

  2. 应用支撑层。以省统筹建设,市接入使用为原则,为各类政务应用特别是政务服务和行政办公两大类应用提供支撑的平台。包括: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可信电子证照系统、非税支付平台、社会信用公共平台、移动政务应用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智能客服平台八大应用支撑平台,以及API网关、服务总线等各种应用支撑服务。

  3. 数据服务层。接入并使用省统筹建设的四大资源库和主题库在内的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和平台,形成支持我市政务数据服务的基础支撑。

  针对省统建的数据资源层不能满足的市级应用需求,则按照省统一的关于政务数据资源的要求,通过数据沉淀、数据归集等方法,在数据资源融合汇聚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市级数据资源层,形成包括政府决策、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政务服务、环境保护、应急指挥等在内的,支撑市级“数字政府”基本功能的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库和数据资产。 

  4. 基础设施。省统筹建设计算资源池、存储资源池、网络资源池,我市接入使用,包括:

  大数据平台。汇聚各部门数据、县(市、区)数据、行业数据,充分运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池,实现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形成政府数字资产,通过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和价值、加强数据管理,为各部门各区域各领域的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政务云。建立“数字政府”云平台统一框架和标准规范体系,基于省统筹建设的云平台,形成统一的市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信息化的基础支撑能力,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按需使用、弹性伸缩的云计算资源能力。

  政务网。建成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全覆盖的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网,实现统一、高速、稳定、安全、弹性的网络通信环境。

  5. 安全。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具体要求,从管理机制、保障策略、技术支撑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切实保障“数字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

  6. 标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具体要求,建设“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化规范建设运营,实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7. 运行管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具体要求,完善对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系统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管理、维护服务评价,加强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绩效考核、投资效益评估、运营改善等,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系。

  四、机制创新促改革

  (一)“管运分离”管理模式

  1. 成立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明确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作为“首席信息师”,具体负责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数字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建立以专家咨询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形成“一组(数字政府领导小组)、一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师(部门首席信息师)、一会(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2. 成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管理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治理工作,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阳江市“数字政府”发展政策规划,统一立项、审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强纵向工作指导和横向工作协调力度,加强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务信息化工作的考评,健全与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规划,形成“数字政府”市级统筹建设管理体制和协同联动机制,稳步、规范推进各项改革。

  3. 组建市“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

  探索以专家咨询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全市政务信息化专家库,组建市“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以及技术层面的设计、论证、指导和评估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建议,并协助开展政务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前瞻性、高水平的决策支撑。

  4. 组建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

  按照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加快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机构建设,以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等优秀骨干企业为主体,提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技术支撑。

  (二)“省市一体”建设模式

  按照省“数字政府”总体框架和工作要求,推进市“数字政府”平台与省“数字政府”平台对接、县(市、区)“数字政府”平台接入、市级部门业务应用接入。

  与省“数字政府”平台对接。一是我市政务云平台纳入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统筹建设。统筹组织我市政务外网骨干网建设,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骨干网接入,实现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全覆盖。二是以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为中心节点,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我市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集中管理,实现跨部门、统一的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处理。三是推动我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公共审批平台和部门自建系统与省公共支撑平台对接,拓展各类省统建政务应用的本地化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省市一体化”。四是推动省集约化建设的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在我市落地应用,构建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在线协作体系,实现移动办公、安全沟通和公文无纸化交换。

  县(市、区)“数字政府”平台接入。各县(市、区)“数字政府”平台纳入省、市统一规划建设,不再单独建设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数据资源中心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已有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新建系统统一部署到市政务云平台并与省公共支撑平台实现对接。由市级按统一标准自行建设的系统,县(市、区)不再另行建设。

  市级部门业务应用平台接入。市级各部门已建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市政务云平台,新建应用系统统一部署在市政务云平台并与省公共支撑平台实现对接。

  (三)“多元参与”治理模式

  充分发挥优秀骨干企业的技术优势、渠道优势和专业运营服务能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市“数字政府”创新应用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向社会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好差评”制度,让公众来打分,形成客观、合理、具体的评价,调动政府部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营情况考核指标,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引进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科学评价建设成果、运营情况、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作为科学评估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整体对接促贯通

  (一)基础设施建设

  1. 搭建政务云阳江节点

  按照集约化建设原则,依托省“数字政府”云平台建立政务云阳江节点。我市、县(市、区)由省统一购买政务云相关服务,为本地政务应用提供统一政务云服务,并纳入省级政务云平台统一管理。统筹全市业务系统接管和迁移上云工作。搭建政务云资源管控中心,实现对整个政务云平台的统一资源管理以及运维管理。对需要保留本地数据和备份数据的、有特殊要求需在本地部署系统的机房,原则上可予以保留。其他机房随部门业务系统迁移逐步撤销。

  2. 优化电子政务外网

  根据省统一规范要求和发展导向,以同架构、广覆盖、高可靠、富能力为思路,建设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的统一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政务外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对接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网,实现统一、高速、稳定、安全、弹性的网络通信环境。

  (二)公共支撑建设

  充分对接利用省统建的“数字政府”公共支撑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向省公共支撑平台归集,完善相关配套系统建设,提升全市政务应用的公共支撑能力。

  1. 统一电子证照

  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推进我市相关部门开展电子证照签发和应用服务,建立电子证照问题反馈核准机制,提高电子证照应用率和数据质量,支持常用事项免证办,切实减少企业群众提交纸质办事证明材料。

  2. 统一身份认证

  依托省可信身份认证中心提升我市统一实名认证服务能力,促进可信实名身份信息应用,满足自然人、法人和政府工作人员访问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的安全认证需求,支撑“一次认证,全网通行”。

  3. 统一物流服务

  采用省统一物流服务平台全流程集约化模式,有效利用第三方物流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办理过程中便利使用物流服务递送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实现线上线下办事统一物流入口、物流信息在线查询,推动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

  4. 统一电子印章

  对接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满足电子证照签发、政府办公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的电子签章应用需求,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化,提升办事效率。

  5. 统一支付服务

  对接省统一支付平台,推动相关非税缴费事项分批进驻,支撑非税业务的网上缴费查询、在线支付。

  (三)应用服务建设

  1. 推动政务服务网服务能力提升

  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完善政务服务互动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促进企业群众少填信息、少报材料、少跑现场、少带证件、快速办理的“四少一快”服务体验,提升群众获得感。按照省统一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构建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2. 部署“粤省事”“粤商通”移动政务平台

  实现市级服务事项向省级平台的迁移与对接,拓展“粤省事”营商移动服务应用和“粤省事”地市移动服务应用,规范运营移动政务服务的服务项目。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车辆管理、违法处理、驾驶证办理等服务事项,完善支撑移动政务服务的自建业务系统运管管理,确保提供及时、可靠的服务。建设面向商事主体的移动服务平台“粤商通”,整合一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按照事项办理、政策推送、政企互动和企业中心等方面分类划分服务区域,实现“一站式”“免证办”“营商通”,助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

  3. 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展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运营工作,将我市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政府门户”。

  4. 联通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

  推动省集约化建设的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在我市落地应用。推广应用政务微信,以政务微信为移动办公平台,实现各类公文、业务事项指尖办理。基于全省统一通讯录,实现跨单位、跨层级发起文件传输、图文会话及视音频会议。推广应用省统建的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推进非涉密、非敏感公文无纸化交换。依托省集约化办公系统,各级各部门按需灵活选择集约模式或原办公系统接入模式,推动办公系统应用。搭建全市办公门户,各级各部门办公系统及专项业务审批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办公门户,实现各类待办公文、事务数据汇聚和一网通办。依托协同办公平台,优化再造跨层级、跨部门协作流程,构建跨层级、跨部门的一体化在线协作体系,实现各级各部门办公和业务协同,建设“整体政府”。

  六、优化集约促整合

  (一)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根据省工作部署,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的“十统一”。完善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统一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和实施清单基本要素,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标准服务,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批。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2. 推进“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一门集中、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运作模式,进一步科学规划和设置服务窗口,规范政务服务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办理,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解决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减负便民工作。围绕群众办事“四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统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逐步在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合服务场所实现全覆盖。

  3.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和中介服务超市建设

  按照省数字政府建设的改革部署要求,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整合构筑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中介服务市场。

  (二)一体化数据治理体系

  1. 建立“数据驱动”模式

  在省政务数据治理顶层设计框架下,统筹我市“大数据+政府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在数据治理层面,完善省统筹建设的人口库、法人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社会信用信息库和专题库,建设本市跨行业、跨部门、动态更新的特色专题库,推动业务部门在省基础数据库上建设以部门业务为主线的主题库和以公共业务为主线的专题库;在应用服务层面,结合数据治理相关工具和系统等开展一系列应用,主要包括部门业务应用、民生服务改善专项应用、营商环境优化专项应用、“信用+”专项应用以及“粤省事”“粤商通”“粤政图”、个人图谱、企业图谱等;在数据开放层面,依法有序向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等第三方机构开放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建设多类型行业大数据库,满足大数据挖掘、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数据需求;在数据决策层面,加速监管、交通、环境、治安、产业等城市各类数据的汇聚、融通、挖掘、应用,形成实时更新的可视化数据,加强综合分析,打造数据决策“驾驶舱”,为政府领导有效进行宏观经济决策与调控提供可视化的决策支撑,提升政府决策的效率与效能;在人才配备层面,高度重视大数据人才的引进、教育和培训,培养和储备具有大数据思维、掌握大数据技术并善于治国理政的复合公共管理人才。

  2. 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

  以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为总节点,按照省统一相关标准规范,采用分平台建设模式建设本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作为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并通过省市两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级联、省级平台在地市节点中建设离岸数据区和省市两级的数据资源目录对接来实现。汇聚各级各部门数据,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池,实现数据资源开放利用,通过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和价值、加强数据管理。

  3. 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

  统筹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体系,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利用。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在规范政务大数据采集过程中,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在规范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式中,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内容和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机制。在规范数据开放领域中,制定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明确数据开放范围、核心数据开放领域和需要优先发布的高价值数据集。

  建设数据开放门户,按照省级数据访问接口标准做好对接,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数据访问入口,支持企业利用政府开放的各类数据开发创新应用和商业智能应用,开展数据增值服务,推动社会服务模式创新。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支持社会数据通过政府开放接口,进行第三方合作开发,丰富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

  (三)一体化支撑保障体系

  1. 建立统一安全管理机制

  建立网络安全联动管理机制。建立“纵向监督、横向联动”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纵向与省直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横向与市直部门、各区县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条块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和运维体系,实现安全要求全面覆盖,提升数据防护、业务运行、网络监控、运维管理、容灾备份、应急处置等能力。建立“边界明确、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才团队,市直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单位对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安全责任纳入考核;组建信息安全保障团队负责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建立“数字政府”全程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实现“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态势实时监控、内容安全监管及失泄密监管。

  2. 完善统一咨询投诉体系

  深化完善阳江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充分整合各类政务和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实现12345“一号通”,对接使用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咨询投诉平台,搭建统一接听受理、按职分转办理、按时反馈回访、行政效能监督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贴心服务。

  3. 加强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建立完善我市“数字政府”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制定或完善数据交换信息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电子证照数据与共享服务规范、政务服务业务规范、统一身份认证技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等标准;建立健全大数据制度体系,规范数据采集、流通与使用,构建完善大数据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

  七、部门协同促发展

  (一)“营商阳江”信息化工程

  1. 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审批时间

  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度改革,推进开办企业一窗受理,搭建企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依托,畅通商事登记部门、公安机关和公章刻制企业、税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通道,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各环节无缝对接。

  2. 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进一步压缩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

  3. 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

  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平台交易、备案系统,税务部门评税系统,财政部门非税系统等系统实现对接。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更多银行网点,进一步压缩抵押登记和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的办结时间。

  4.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以我省市场监管体系为基础,统筹建设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监管系统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

  5. 提升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督管理水平

  汇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数据,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优化监管流程,明确监管内容,规范监管程序,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实时化、信息利用共享化、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全面提高监管效率、质量和水平,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信用阳江”信息化工程

  依托省、市一体的“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建设阳江信用信息库,开展“信用+”应用服务专项,充分利用“粤省事”、政务服务网和开放广东等高频应用平台,推进应用信用报告和信用记录,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探索个人信用分“漠阳分”,使信用融入到阳江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机制的每个角落,发挥信用在阳江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1. 建设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库

  在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许可前提下,整合我市金融、市场监督、税收缴纳、交通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提升、环境保护、商务流通、文化市场、科研、统计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建设市级信用档案及社会信用信息库,形成全覆盖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并提供信用数据共享服务,为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同提供信用数据支撑。

  2. 推进开展信用核查及联合奖惩

  加快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类业务系统通过对接信用平台信用数据,构建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

  3. 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分“漠阳分”制度

  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分“漠阳分”制度,通过建设“漠阳分”综合应用平台,获取个人各领域信用信息,评出个人信用分及等级,为守信者在多种应用服务场景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增强社会公众信用获得感。

  4. 推进一批典型“信用+”应用场景

  利用市信用信息平台打造的数据治理能力、平台支撑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依托“粤省事”平台,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探索“信用+旅游”“信用+审批”“信用+精准扶贫”“信用+惠民服务”等典型应用,发挥信用在阳江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三)“平安阳江”信息化工程

  建设全市统一的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推动网格化社会综治管理。加强一体化的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推进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推动联合奖惩工作的开展。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加强应急联动指挥调度。

  1. 建设社会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

  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实现阳江“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应用。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深化全市统一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将城市按区域划分为不同网格,按照一格一员匹配网格员,通过网格员及时发现问题。网格平台有序协调,专业化处置,有效监督,达到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基层问题和隐患全面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多部门协同联动,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能力。

  2. 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

  围绕建立和完善监管分离的城市管理思想,构建具有阳江市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即“ 一级监督、一级指挥、三级管理(市、县、镇)、四级网格(市、县、镇、责任网格)”的高位监管模式,提高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的能力,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3. 推动构建社会安全网

  推动“智慧警务”、公安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加大维稳、反恐、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信息的综合应用。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及其他生物侵害,提高科学防控及应急救灾水平。建设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全市城市安全隐患一张网,特别是对海洋、矿山、危化品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实时的监控和预警,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精准高效执法能力和安全事件协调处置能力。

  4. 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

  依托阳江市数字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完成与全市所有重大风险点源企业中控室连接,加强对重大风险源、危化品生产企业以及重大风险点的日常安全监管。建设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应急调度等功能,提供各种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事故的处置技术支撑与辅助决策分析功能;实现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与公安“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实现与应急、环保、水利、气象、卫生、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平台之间预警预案信息、应急物资信息的横纵联动、流程协同。

  (四)“幸福阳江”信息化工程

  全面整合社会保障领域业务信息资源,搭建统一的公众服务平台,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综合服务。建设阳江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网上住房保障服务模式。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数据库,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依托“粤省事”平台,畅通阳江住房保障服务公众通道。构建阳江市养老数据资源中心及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会养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网络精准扶贫服务,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能力,全面加快“幸福阳江”建设。

  1. 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

  落实省统筹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任务,在社会保险、社会就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领域广泛应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整合社会保障领域业务信息资源,将终端延伸至街道社区、单位以及职工群众,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综合服务,实现全流程协同管理、基层综合办理和网上一站式服务。加快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就业专网业务经办系统和数据为基础,全面整合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的就业政策和服务内容,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充分利用“粤省事”移动终端,开展移动办事服务,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捷灵活的服务。

  2. 建设住房保障信息服务平台

  覆盖全过程的网上住房保障服务模式。作为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平台,实行网上审批、专线运行,并与民政部门的居民收入认定信息系统、房产登记部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立比对专线,实行数据共享,全面提高审核质量和审批效率,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走向常态化。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数据库,加快建设工程项目综合管理数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建筑业企业诚信数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城乡基础设施数据、城市建设档案数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的归集、整合,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 建设社会养老信息服务平台

  构建阳江市养老数据资源中心及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结合老年人多维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医、养等多方面的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打造全市养老信息化生态。通过对养老大数据分析挖掘,使政府养老服务政策更精准、社会养老服务产品更丰富、家庭养老服务选择更方便,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社会养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智能定位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4. 建设网络精准扶贫服务平台

  针对扶贫开发中数据不全、目标不清、对象不准、措施不力等共性问题,围绕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的“三精”理念,建设涵盖扶贫对象、扶贫目标、扶贫措施、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成效综合管理的精准扶贫平台,加快完善“自主申报、民主评议、入村核查、大数据比对”的精准识别机制。通过民政、卫健、教育、人社、不动产等部门数据以及互联网数据、入村核查数据的关联分析,研究完善精准扶贫立体帮扶体系。组织开发“互联网+精准扶贫”APP,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能力。

  (五)“美丽阳江”信息化工程

  加强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建设。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各类环境要素及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实现对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企业排放的动态实时监测。建设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工业、农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消费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开展智慧景区工程,建设旅游大数据整合分析平台,依托“南海丝路丰采阳江”旅游品牌和阳江优质商户联盟,建设阳江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优质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打造“一部手机畅游阳江”品牌。

  1. 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

  建立与省主题库兼容互联的阳江市生态环境主题数据库。汇集我市水、气、声、固体、放射源、污染源、生态、应急、土壤等各类环保数据资源,并整合至省大数据中心,实现环保数据资源统一访问、统一应用。建立全市生态环境信息交换共享数据清单及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相关数据的共享机制。建立水、大气、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大数据分析与预警平台,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监察执法、督察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建设旅游大数据整合分析平台

  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市旅游数据资源,形成滨海旅游、乡村旅游等特色鲜明的主体数据库,建立“智慧旅游”数据和技术模型,率先在海陵岛、阳西等建立旅游大数据应用,在旅游统计分析、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精准营销等方面开展示范应用,解决旅游安全应急、诚信服务、舆情监测、交通疏解、气象预警等滨海旅游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宾馆饭店、旅游休闲街区、旅游大巴、旅游船、交通集散点等游客聚集场所、旅游环境敏感区域、旅游危险设施的视频监控等物联网终端设施应用,支持旅游服务、客流疏导、旅游安全监管等工作。

  3. 打造“一部手机畅游阳江”品牌

  申请省“旅游+互联网”服务云平台试点落地阳江,与旅游信息化企业合作,借助其资金、技术、运营团队,打造“一部手机畅游阳江”平台,实现游客只需下载APP就可查看景区情况、购买景区门票、旅游咨询、投诉等多项功能。

  (六)“健康阳江”信息化工程

  建设“健康阳江”全民健康服务平台,覆盖到乡村的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解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健康服务不足问题。推进“粤省事”健康阳江专题建设,拓展网上医疗事项办理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建设,强化食品经营数据采集管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型,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1. 建设“健康阳江”全民健康服务平台

  构建起覆盖到乡村的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康阳江”全民远程医疗服务系统,逐步实现向上接通国家级医疗单位,向下接通市、县、乡医疗机构。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字化管理。建设统一的慢性病管理系统,组建“专科+全科”结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多渠道为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健康管理等线上线下服务,着力提升慢性病管理能力,推动解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健康服务不足问题。

  2. 拓展“粤省事”健康阳江专题服务

  建立政务、医疗服务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完成市级健康服务事项向省级健康专区平台的迁移与对接,拓展网上医疗事项办理的广度和深度,完善网上医疗办事链条,实现从医院介绍、义诊预告、门诊预约服务、门诊排队查询、智能导诊等“全方位、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

  (七)“开放阳江”信息化工程

  建设特色行业市场信息整合与发布平台。通过设置专题政务数据库开放社会利用,建设以五金刀剪、海洋渔业等特色行业市场信息数据库为核心的信息整合与发布平台,实现经济政策信息、供求与行情信息、企业与产品信息等的多渠道及时获取与多界面综合展现,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载会员在线业务洽谈功能,推动供求双方、合作伙伴之间、产业内企业之间的在线交流与供求信息互通;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及认证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与在线交易功能,推动传统产业加快应用数字技术,实现传统特色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

  八、实施步骤

  规划三年内分步推进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2019年要稳中求进发展,2020年进行全面提升突破,2021年实现广度深度覆盖。

  (一)2019年稳中求进发展

  1. 省统建。依托省统一公共支撑平台,围绕电子证照服务应用、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应用、物流、电子印章、网上支付等标准化统一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数据向省级公共支撑平台归集。完成我市试点单位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至我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节点,按统一规范与省政务云平台对接。

  2. 市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与省级大数据中心的信息互联。升级改造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及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重点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粤商通”“粤省事”阳江专版政务平台、协同办公平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

  3. 部门共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事登记智能审批系统、“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构建并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库,加强各业务系统与信用平台对接实现信用查询及联合奖惩嵌入式功能,启动“漠阳分”综合应用平台基础系统建设,依托“粤省事”平台,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探索“信用+旅游”“信用+审批”“信用+精准扶贫”“信用+惠民服务”等典型应用。围绕企业开办全程指尖办主题、企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主题,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丰富政务服务事项。

  4. 部门自建。各级各部门在“数字政府”总体规划下,根据行业应用需求,启动部分行业系统建设,如民生服务相关平台、城市治理相关平台;开展专题策划,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人才资源平台”“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建设。启动高端不锈钢产业、海洋渔业等产业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建设,吸引社会资金,搭建政企合作模式;完善全域智慧旅游的基础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

  (二)2020年全面提升突破

  1. 省统建。与省级平台进一步深度融合,根据我市实际需求,拓展省统一公共支撑平台的应用场景、应用范围,扩大办事事项覆盖范围。

  2. 市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完善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形成“一个平台、多个专题应用”的总体布局,实现信息孤岛全打通,政务数据资源全共享,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推动政务外网IPv6改造,实现IPv6骨干网互联互通。拓展“粤商通”营商移动服务应用和“粤省事”地市移动服务应用的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完善“粤省事”健康专题的统一建设。

  3. 部门共建。深入推进政务资源整合,以跨层级、跨部门重大应用引领重点项目为主线,开展我市数据保全与存证系统、跨部门“证照联办”平台的建设。建设完善“漠阳分”综合应用平台并在推广应用上取得突破,持续推进“信用+”应用场景。

  4. 部门自建。开展多个主题库、专题库建设,围绕经济调节、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一系列专题应用深化。推进高端不锈钢产业、海洋渔业等产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拓展优质企业、优质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获利空间,实现“一部手机畅游阳江”。

  (三)2021年深度广度覆盖

  1. 市统建。依托省级数据资源库及支撑市级“数字政府”基本功能的各领域主题数据的数据资源库,开展深层次数据交互融合与挖掘分析,在辅助决策、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领域形成更为完善的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完善数据开放管理体系,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社会数据通过政府接口开放。完善智慧城市网络建设,全市政务外网城域网支持IPv6,部署在“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阳江节点上的应用全面支持IPv6。

  2. 部门共建。建成“一门、一窗、一网、一次”的审批服务便民化模式,形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业务协同体系。建成大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立体化应用体系和智慧城市多元化发展。全面推广使用“漠阳分”综合应用平台,全面推进“信用+”应用场景。

  3. 部门自建。在特色产业领域促进信息化与产业化的深度融合,持续释放数字对产业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信息化领域重大政策和事项须经领导小组审定。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明确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作为“首席信息师”,对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以顶层的视角进行整体的把控和审核,确保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性、标准性和共享性,按照本规划提出的要求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重点突破。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出台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构建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要求各级各部门按年度报送方案,保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顺利推进。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化服务立项、采购、实施、运营运维的相关规定,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全过程质量管理要求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持续优化“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环境。依托“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组织相关研究、交流活动,提升信息化建设层次。强化互联网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舆论引导。

  (三)完善人才政策,优化队伍结构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数字政府”和信息化发展培训、轮训工作,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的教育、宣贯工作。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意识和素质。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高端人才引领,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紧迫需求为重点,大力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级技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创新人才合作培养模式,加快培养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工人和高级技能人才。

  (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统筹能力

  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各类资金,将“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支撑政务信息化项目快速迭代建设的资金审核程序和机制,不断完善各级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流程和机制。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应用和推广的财政资金保障和分级投入机制,充分利用省级资金对示范项目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