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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J00/2016-0908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4-14
名称: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废止的、宣告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阳府告〔2016〕16号)
文号: 阳府告〔2016〕16号 发布日期: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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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废止的、宣告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阳府告〔2016〕16号)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的规定及我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废止的、宣告失效的市级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废止的、宣告失效的、拟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阳府告〔2015〕7号)同时废止。

  二、清理单位应当根据《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对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予以保留、修改或废止;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或废止。

  三、本公告中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具有统计汇总性质,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留、废止、宣告失效或修改,对其保留、废止、宣告失效及修改如有另文规定的,按另文规定执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录。

      

  附件:1.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 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