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时间 内 容 承办单位 备注 1 3月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市工商局 会前学法 2 6月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市民政局 会前学法 3 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市司法局 法制专题讲座 4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市农林局 会前学法 备注:1.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要求,认真研究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专业人员,确定主讲人。
2. 请市司法局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按照集中学法的要求做好学习资料的准备等工作,提前20天向市府办公室提供有关授课的内容(或提纲)等资料。
3. 根据需要,由市长临时确定其他学法内容。